柯克有意思,他说美国独立战争不是争自由,而是“认证”自由。
当年北美十三州以英国为主的移民,本来有很大的自由度:宗主国的管理仅限于收税,即使收税,也掌握在移民代表的手里,构不成压迫;作为十三州移民,大家都忙于开发处女地,而且又是那么容易成功,没有人想到用强力(事实上也没有形成强力)剥夺别人。当时北美新大陆的自由度远超英国本土。
后来发生了战争。独立战争表面上是抗拒征收保护税,实际是抗拒管制,实质上是对已经获得的自由作以法律认证。形象的说法就是“办手续”。
殖民地既没有老贵族,也没有新贵族,但是有绅士。就是通过辛苦努力从一无所有到基本积累了财富的人。美国的民主制度就是由这类人创建的。
这似乎是个悖论。民主制度主要是争穷人(无产阶级)的自由,怎么会由绅士(权作中产阶级,因为没有贵族)来实现呢?
我们先看什么是“绅士”:
他重视荣誉,不会撒谎或偷窃;他勇敢顽强,不会在敌人面前逃跑;他尽忠职守,愿意为国家效力;他有善心,讲求实际,对于他所继承或获得的财富,是心系公共利益的上帝管家;他为人谦恭有礼,不因为自己的绅士地位而趾高气扬;他学习各种知识,安然接受托付给他的公职;他严厉而不失公正,裁判事端深思熟虑;他豪爽大方,衣着得体;他对邻居彬彬有礼,和蔼可亲,正如淬炼得最好的金属制成的宝剑最为柔软……
上面对绅士的描写虽然难免溢美,也不是所有的绅士都能如此。但绅士绝不是坏人,也不是一般的人,这是可以肯定的。他是社会的上层,他有很高的威望,而且也有一定的财力。
不但北美十三州殖民地的民主制度由他们缔造,任何国家的公正制度也要靠他们来掌握和维护:
第一他们信得过。穷人因为穷,人们不相信他们的能力;富人钱多,人们讨厌他们贪婪。
第二,穷人因为穷,所以对富人有一种天然的报复心理;富人有本事,天然看不起穷人;绅士(中产阶级)居中,正好调和上下两端的利益。
第三,穷人身处低端,往往缺少远见,有些人并不知道他们的终极利益在哪里。绅士富有,有条件读书,了解人类的兴衰历史,往往有大智慧。富人却容易被自己的巨大财富迷糊心智。
第四,绅士仗义疏财,结交各路人才,乐于为人服务,有广泛的影响力……
说完绅士说贵族。关于贵族的定义我不再抄书,不过我想把约翰.亚当斯的一段话抄在下面,这段话非常实际:
如果拥有土地和其它财富以及良好的家庭关系,每个社会都会出现贵族阶层。如果华盛顿不娶科提斯先生富有的遗孀为妻,他能够成为革命军指挥或者美国总统么?如果杰斐逊没有娶威乐斯先生的女儿为妻,他会成为美国总统么?才干一般会和财富联姻,贵族便是这一结合的产物,而且一般会长期维护自我的存在。
我再加一条:在传统帝国,贵族可能还与血统有关系……
不过还是发人深省:老泉太穷,即使有才干也不会成为贵族;马云有钱又有才干,马云是贵族。